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年度预算报告

株洲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株洲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株洲市红十字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株洲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株洲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株编委[2004]3号、株编办[2012]116号文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株洲市红十字会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二)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四)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五)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六)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七)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八)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九)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二、机构设置

株洲市红十字会为由市政府直接联系的独立正处级单位,内设办公室、赈济部、事业发展部、救护培训部和下设的一个备灾救护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 株洲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株洲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第三部分 株洲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447.15万元,同比减少4.72%,其中:公共财政拨款447.15万元。本年支出总计447.15万元,同比减少4.72%,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86万元。(详见《株洲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二、关于株洲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447.1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447.15万元。

  三、关于株洲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447.1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29万元(占总支出93.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86万元。(占总支出6.68%)。

四、关于株洲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447.15万元,同比减少4.72%。财政拨款总计447.15万元,同比减少4.72%。  

五、关于株洲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总计447.15万元,同比减少4.7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44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8.22万元,主要用于人道救助、救护培训以及红会宣传工作等方面。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447.15万元,2018年年初预算449.32万元,比预算减少2.17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的减少。

  六、关于株洲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8.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77.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3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91.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6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

  七、关于株洲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97万元,一是比公开的2018年部门预算10万元减少7.03万元,二是比2017年部门决算4.76万元减少1.79万元(其中:出国费减少0.57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71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0.51万元)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实行压缩,同时对一些非紧要的事项,按照能压则压、该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比预算减少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比预算减少1.82万元,降低91.0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9万元,比预算减少4万元,降低30.25%。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3次及人数20人(同比接待人数减少119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创新“四个一”,应急救护保障生命健康

成立一支队伍: 成立一支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师资队伍,以《中国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工作手册》为准则具体实施,按照项目的标准开展救护员培训、应急演练、亲子讲座、公益讲座,切实提升了我市应急救护培训的水平;建设一个基地。2017年争取到中国红十字总会的“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项目”落户株洲,2018年争取到政府配套资金100万元,由株洲市红十字会与株洲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合作共建株洲市生命安全体验馆暨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年底一期工程竣工;形成一个机制。年初开展“加大基层红十字会救护培训力度,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大调研,统一思想、系统联动,形成由县市区红十字会组织、市级红十字会买单来培训机制,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当年培训红十字救护员均超过30人,普及培训均有3场;树立一个品牌。联合株洲日报社、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开展“第四届红十字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嘉年华活动”,组织20支学校学生代表队和70所学校学生及家长参加比赛与体验活动,让3000余名孩子及家长了解生命、珍爱生命;与株洲市广播电视台法制民生频道合作,在全市小学范围内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进校园活动,组织13所小学参加“第一届红十字进校园应急救护知识竞赛”活动,学校及师生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开展首届“红色能量-红十字野外训练营”,让青少年在实操中锻炼自我,学习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全年开展红十字救护员培训1966人,应急演练12场,亲子讲座3场,普及培训20余场,共计普及人次达3万余人。项目品牌化初步形成,在今年的重点工作绩效评估考核细则中,文明委首次把“开展全市应急救援培训,组织10次以上应急救援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列入专项考核内容。

(二)发扬无私奉献,“三献”创历史新高

加大对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推动力度,截止到11月份,我会共计完成器官捐献53例、组织捐献45例、遗体捐献8例,创历史新高;完成造血干细胞捐献1例,无偿献血42361人次、14.92吨;社会知晓率、参与度逐步提升,器官组织遗体捐献志愿登记达500余人,造血干细胞捐献血样入库登记达478人,为2017年全年入库数的163%。

(三)关注弱势群体,人道救助服务品牌化

2018年市红十字会有效利用互联网+平台,大胆探索,不断延伸人道资源动员领域的广度与深度,探索利用互联网核心能力推动公益事业发展的能力与水平。全年共筹措物资3400余万元,开展第三届“向日葵”助学活动,通过以往线上线下互动的模式,在持续资助17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子基础上又为11位贫困学子募集22万元“向日葵助学金”,资助他们4年的大学学费,并开创性举办“梦想照进未来-向日葵慈善夜”公益晚会,扩大了助学公益项目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连续24年开展“情系炎陵麻风村”活动,对这一特殊群体给予持续关怀;连续15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30位贫困学子圆梦大学;助力健康扶贫,开展第六届“光明行动在株洲”行动,资助1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进行手术治疗;关心祖国的未来,开展第四届“关爱贫困留守儿童”活动,为100名贫困孩子送去温暖。据统计,2018年共计发放人道救助金196.5万元,共救助1449人次,帮助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生存和发展境况,提升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广泛发动,志愿服务专业出彩

积极引导本会7支志愿服务队开展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创新志愿服务方式,在多领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市红十字蓝天救援队圆满完成应急救护“五进”培训项目之外,还参加了“五一湘江毅行”、“湖南百公里马拉松”安全保障工作;市红十字天使服务队开展关爱困难社区居民送温暖、留守儿童夏令营、“爱心早餐屋”等活动;市红十字养老志愿服务队以文艺活动为载体、以生活照料为基础、以精神慰藉为主导开展特色红十字服务,多次进社区、家庭和养老照护中心开展为老人送温暖活动;市红十字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做到“365天爱心不放假”,建立起了献血点常态志愿服务宣传模式;市红十字医疗救援队依托株洲市中心医院开展社区护理志愿服务;市红十字心理援助队开展“红十字心理课堂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25场面向广大师生的高质量大型讲座和团体心理辅导;市红十字造血干细胞服务队是今年上半年新成立的一支队伍,志愿者们在各采血点做了大量的宣传和招募工作。志愿服务的对象有老人、有环卫工人、有困难群众、有留守儿童、有师生家长、有运动员、有社区居民、有病患者,志愿服务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因为“走心”从而“暖心”。

(五)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领域,获批“养老服务试点”单位

党的十九大作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重大要求。市红十字会对参与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了积极地探索:主动对接民政部门,以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为切入点,携手共同开展养老服务工作;以与湖南盛康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战略合作为契机,在其旗下的“盛康·国际老年颐养苑”养老实体机构挂牌“株洲市红十字盛康养老服务基地”;创建融合养老服务内容的红十字社区工作站7个;组织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老年人应急救护、养老照护知识与技能培训;成立“盛康博爱助老金”,开展对困难孤寡、高龄、失能老人的扶助和慰问活动;以红十字养老志愿服务队为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帮助株洲市区三所养老机构向中国红十字会事业发展中心冠名为曜阳托老所,争取多方支持;开创性地组织实施了“爱心手环”公益助老活动,红十字志愿者主动深入社区、了解需求、推介公益助老项目,凡年满65岁、有走失风险或突发意外风险的老年人均可向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报名,填写基本信息,分期分批制作“爱心手环”,从今年5月份启动以来,共计有74个社区、千余位老人参与此项目。一年来,养老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引起了社会的较好反响,形成了初步的工作机制,今年10月获得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批准,成为总会第二批开展养老服务试点单位。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90.07万元,比2017年减少10.21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一些非紧要的事项,按照能压则压、该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其中:办公费11.69万元,印刷费4.29万元,咨询费1.4万元,水费0.66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0.81万元,物业管理费3.75万元,差旅费7.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3.12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1.28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1.59万元,委托业务费6万元,工会经费5.51万元,福利费3.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9万元,其他交通费14.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9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为0.93万元。其中:货物0.93万元。各项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执行,定点服务单位采购,网上竞价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株洲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株洲市红十字会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


一、 部门职能职责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湖南省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