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红十字会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预算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4)预算绩效目标
(5)“三公”经费预算
(6)会议费、培训费
(7)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七、公开表格附件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编委[2004]3号、株编办[2012]116号文件以及根据201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株洲市红十字会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二)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四)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五)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六)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七)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八)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九)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4人,实有人数15人。内设科室5个,分别为:内设办公室、赈济部、事业发展部、救护培训部和下设的一个备灾救护培训中心。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数42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6.0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2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02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426.0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84.11万元、津贴补贴49.76万元、奖金59.6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2.11万元、住房公积金22.44万元、离退休费6.23万元、公用经费90.29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60.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人道救助金专项60万元。主要用于人道救助方面的工作。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426.02万元,比上年减少12.2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要求运行经费压缩1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50.2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2.1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运行经费要压缩10%。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9.05万元。包含:办公设备2.8万元、办公耗材9.5万元、购买服务14.75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自有产权办公及业务用房;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2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02万元,项目支出60.00 万元。
绩效目标:通过开展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普及应急救护培训、开展人道救助、志愿服务等一系列社会公益活动,真正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当好人道领域助手,进一步保护株洲市民的生命和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6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1.7万元,主要是因为主要原因是因公共项目事务出行较多故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0年预算安排会议费2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召开株洲市红十字会会员代表等,参会人数预计一年200人次左右。
2020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
(七)其他事项。株洲市红十字会没有政府性资金拨款,没有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8.救助金:是指对生活上发生困难的人给以物质补助的费用。株洲市红十字会救助金救助范围包括大病救助、应急救助、困难乡镇定点帮扶项目救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