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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红十字会坚持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履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主要职责是:

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4.指导县市区红十字会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的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5.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参与国际、港澳交流与合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7.完成市政府交办和委托的其他工作。